一、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复试分数要求
在满足国家复试线基础上,仍需满足: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习形式 | 分数要求 | 招生计划(不含士兵计划和单考) | 复试人数 | 差额比例/需调剂 |
081000 | 信息与通信工程 | 全日制 | 总分不低于280分 | 80 | 103 | 129% |
080900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全日制 | 总分不低于273分 | 20 | 8 | 需调剂 |
085400 | 电子信息 | 全日制 | 总分不低于273分 | 135 | 149 | |
085400 | 电子信息 | 非全日制 | 总分不低于273分 | 2 | 0 | 需调剂 |
二、复试
复试采用研招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为软件平台,采取“双机位”的模式进行面试。主机位建议使用电脑登录,摆放于考生正面;副机位从考生侧后方拍摄,可使用电脑或手机登录。使用“腾讯会议”软件定为备用面试系统,请考生提前做好两套面试系统的测试,如有困难,及时向环球360管理登录网址反映(请不具备远程面试条件的考生于3月23日前联系院系,逾期未联系将视为具备参加网络远程复试条件)。
请具备复试资格的考生提前下载《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考生操作手册》,学习并熟悉面试系统使用方法,并参与学院安排的测试环节(见下文)。并提前熟悉测试“腾讯会议”备用软件平台。
(一)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系统测试同步进行,时间安排为:3月23、24日,具体安排会通过考生钉钉群发布。资格审查形式为网络审查,使用“中国教育在线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为软件平台进行审查,请所有考生携带准考证参加网络审核。资格审查要求考生本人必须参加资格审查。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于3月24日前登录面试系统确认准考信息、缴费、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除须审查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外,按考生类别须分别审查:
1)非应届考生:
①学历证书;
②学位证书;
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④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须加盖教务或人事部门公章).
2)应届本科生:
①学生证;
②《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③本科阶段已学习课程成绩单。
审查材料上传二维码:
https://tqs0cynspp.jiandaoyun.com/f/6237079c96be460007d4d843
审查材料内容清单按照如下要求准备,所有材料需为PDF形式文档,具体命名要求点击上传链接即可查看具体要求。请在3月23日15:00前上传材料。
①准考证;
②身份证(正反面在一页);
③学历证书(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
④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须加盖教务或人事部门公章);
⑤非应届考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考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二)复试时间
复试以面试为主,取消笔试形式,将笔试考核内容融入面试之中。考生需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复试,可自备白纸和笔用于答题。
面试时间:所有考生均需参加3月25、26两天的面试。
1.3月25日预计8:30开始,为基础知识面试,面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
2.3月26日预计8:30开始,为专业综合面试,面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
(三)复试内容
(1) 基础知识面试: 主要考核考生的数字电子技术与通信原理的基础知识,及其掌握理解程度。考核外语的综合应用能力。
(2) 专业综合面试:结合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全面考察学生的专业技能、素质和思想政治素质。结合考生本科学习成绩、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材料,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与专业志趣,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以及其科研能力和水平、创新精神、专业素质和实践能力等。
(四)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满分200分,包括:
基础知识面试(120分):数字电子技术基础知识(50分),通信原理基础知识(50分),外语综合应用成绩(20分)。
专业综合面试(80分):专业水平与科研能力成绩(40分),综合素质(40分)。
复试总成绩(200分)=基础知识面试(120分)+专业综合面试(80分),基础知识面试成绩达标线为72分,专业综合面试成绩达标线为48分,复试总成绩的达标线为120分。以上各成绩达标线需同时满足,任何一项成绩未达到成绩达标线,均视为成绩不合格。
(五)拟录取规则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总成绩÷2)×40%,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对复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按总成绩在专业排名,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取。
(六)缴费
(1)考生通过研招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进行缴费,交费后方可参加复试,复试费用为100元。
(2)未缴纳考试费的考生无法参加复试,未缴纳考试费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七)体检
新生报到时由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八)其他说明
1.根据教育部文件及学院相关规定,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
(1)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拟录取。
(2)复试总成绩低于120分,不予拟录取,凡考生的基础知识面试成绩、专业综合面试成绩两项成绩中任意一项低于达标分数线者不予拟录取,基础知识面试成绩达标分数为72分,专业综合面试成绩达标分数为48分;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
(4)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拟录取;
(5)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应届本科毕业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2.网络复试要求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国家级考试,按照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保密管理规定,任何人员和机构(学校授权除外)不得对复试过程录音、录像、拍照、截屏或者网络直播,不得传播试题等复试内容,否则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九)咨询电话,监督举报方式
复试结束后,拟录取名单将在学院公示3个工作日,咨询电话:0451-82569810;举报电子信箱xtjwb@hrbeu.edu.cn、受理投诉电话号码:0451-82589800、受理举报单位: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
2022年3月21日